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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届预毕业生集中返校的通知

日期:2023-03-30点击数:

各专业学院、相关部门

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毕业论文(设计)和就业服务工作,根据教育部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》(教学厅函〔2023〕3号)文件相关精神,结合学校相关工作安排,现将2023届毕业生返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学生返校时间

2023年4月8日-9日(星期六-星期日

二、返校人员

(一)2023届需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预毕业生。

(二)2023届暂未就业预毕业生。

2023届预毕业生中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,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。

、学生返校后工作安排有关事项

(一)论文答辩

1.各专业学院应于5月11日前完成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,未通过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的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认定不合格。

2.学校定于5月13日-24日进行论文答辩工作,2023届本科预毕业生辅修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于5月25日-5月28日进行。答辩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由专业学院自行安排,学校教务处将根据实际安排开展督查工作。

(二)就业工作

1.学校拟定于4月15日-5月31日开始组织开展各类线下招聘活动。

2.学校拟定于4月下旬-6月初组织开展绵阳城市学院2023届预毕业生专场招聘会。

四、学生返校要求

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要求应返尽返,返校后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管理要求。因故不能按时返校的,应征得指导老师和辅导员同意,办理相关请假手续,承担因此导致毕业论文(设计)不过关的全部后果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专业学院须及时向2023届本科预毕业生传达通知要求,并摸排学生现状,做好沟通协调、教学安排及返校后学生的管理工作。

(二)教务处做好毕业论文(设计)统筹安排,加强过程督导督查。

(三)就业与校友服务办公室做好就业服务工作,连同各专业学院持续开展访企拓岗,精心组织学校双选会、招聘会。

(四)学生工作处做好学生动向摸排,协同专业学院做好应返校学生组织和在校期间管理工作。

(五)后勤处、运营处做好学生返校前检修维护,及返校后生活保障。



绵阳城市学院教务处

绵阳城市学院就业与校友服务办公室

2023年3月2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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